【上市公司税讯】惠天热电:拟出让房地产公司因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未被税务局认同,补计了2010-2016年营业税及附加194.45万元——税金尚未实际缴纳
惠天热电(000692.SZ)于2018年11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出让标的所持股之房地产公司丹东亿龙2018 年度补记了 2010 年到 2016 年营业税及附加等 1,944,920.75 元,税款至今未缴纳。“【丹东亿龙】根据《市政府业务会议纪要》之规定,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丹东市税务局不认同,2018 年度补记了 2010 年到 2016 年营业税及附加等 1,944,920.75 元,此税款至今未缴纳。”
大力税手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丹东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公司。
《000692 惠天热电转让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2018.11.10】详细披露如下: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589789?announceTime=2018-11-10
⑼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 7,204,817.18 元,主要为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本次评估核实账面与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丹东亿龙】根据《市政府业务会议纪要》之规定,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丹东市税务局不认同,2018 年度补记了 2010 年到 2016 年营业税及附加等 1,944,920.75 元,此税款至今未缴纳。
②【丹东亿龙】2018 年度经协商同沈阳华强建设集团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签订债务了结协议,涉及已经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 13,803,600.00 元,本期补记了土地增值税 5,383,404.00 元,但相应的滞纳金、罚款未计提。本次评估以审计后的账面值 7,204,817.18元进行列示。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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