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9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财税杂项]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复制链接]

6902

主题

8290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05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00: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1、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2、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二、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三、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联系

1、投资人都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

2、投资人都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3、二者都可以申请贷款,招聘从业人员,并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

四、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之间的区别


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

1、个体工商户是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正)登记注册成立;

2、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注册登记成立。


对于经营持续性要求不同

1、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个人独资企业须要连续经营,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委托或者聘用管理者不同


1、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比较小,由投资人作为经营者自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①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②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③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经营主体存在差异


1、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个人独资企业只有投资人自然人个人经营一种形式。

五、是否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不同

1、个体工商户是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的。

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①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也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

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③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6)投资人姓名变更不同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必须是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姓名,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包括投资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0-3 13:25 , Processed in 0.05287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