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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杂项] CRS涉税信息交换启动 税务信息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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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23:0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CRS涉税信息交换启动 税务信息透明化
来源:中国经营网   发布时间:2018-10-01  作者:杜丽娟   编辑:lucy93
      
核心提示:随着中国大陆和新加坡完成首次信息交换,全球税收保密时代走向终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互相交换涉税信息。

原标题:CRS涉税信息交换启动 税务信息透明时代拉开帷幕

9月开始,中国与多个CRS(共同申报准则)参与国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意味着全球税务信息透明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根据OECD的要求,CRS第二批交换信息的国家有50个,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新加坡已在今年9月陆续同中国大陆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由于地理位置优势,中国香港和新加坡成为中国大陆地区高净值人群首选的离岸金融中心,在全球十大避税地名单中,新加坡位列其中。

随着中国大陆和新加坡完成首次信息交换,全球税收保密时代走向终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互相交换涉税信息。

低税率优势

“自9月中国大陆和新加坡开始交换CRS信息后,目前新加坡的一些金融财务公司已经向当地政府提交相关信息,且新加坡的金管局对CRS也是严格执行。”新加坡安永企业税务咨询合伙人吴小慧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中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多国税务主管部门都在本地立法基础上开始了CRS涉税信息的收集和接收工作。

截止到5月31日,新加坡首次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信息包括金融机构名称、地址以及纳税人识别号等内容。

此前,本报曾报道过新加坡详细的CRS推进时间表。根据其安排,新加坡在4月9日发布了《OECD(经合组织)协定CRS实施手册》第二版。

目前,新加坡参与2017年CRS信息报告行动的地区名单已经全部更新。

吴小慧表示,新加坡当地金融机构目前已经开始主动向新加坡税务局报送新加坡在CRS行动中合作国税收居民的账户信息。“其中特别关注了洗黑钱的行为。新加坡金管局对洗黑钱的监管非常严格,CRS使得全球信息更加透明化,作为高净值人群来说,肯定会选择信心指数比较高的国家进行资产配置,金管局强监管有利于打击洗黑钱交易。”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新加坡低税率优势也在强化其作为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功能。

据悉,目前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间接税中新加坡没有增值税,而是按照7%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于17%的企业所得税,在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10个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中位列最低。


据新加坡安永优惠政策咨询合伙人陈敏英介绍,新加坡实行非全球性征税,海外资产不征税。同时,新加坡没有资本利得税,不收遗产税。

一位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人士告诉记者,新加坡的这些政策都是吸引外国人特别是中国大陆地区高净值人群投资的一个优惠。“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中国大陆地区人士来说,新加坡在语言和地理位置上具有很大优势。当然CRS交换信息后,高净值人群只要做好合规风险和税务筹划,并不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按照新加坡的规定,公民在子女抚养费、保险费等方面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福利政策。

高风险纳税人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从2018年9月起,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信息。

资料显示,2017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就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信息交换。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计划从今年7月1日起要求金融机构全面清查、收集本国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今年7月初,OECD再次出版有关在CRS下双边以及多边税收情报交换的匹配信息(CRS MCAA)协议。

目前为止,匹配交换协议完善的税收主管当局达90多个,共有3200多份匹配协议,比2017年4月增加了500多份匹配协议。另有十多个税收主管当局正在加紧完善相关协议,以便2018年9月后正式开展CRS交换工作。

而最近美国司法部公布FATCA法案实施以来最大的规避FATCA法案申报的法庭裁决书,为规避FATCA法案申报的金融机构和纳税人敲响了警钟。

美国法院这次的裁决书也是历史上首次大规模针对美国FBAR海外银行账户披露涉及刑事指控以来对FATCA法案涉及刑事指控的裁决,这标志着全球反避税力度会越来越严厉。

CRS作为FATCA法案的全球版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海外逃避税行为的披露。

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除了是高净值人群财富聚集地外,还是中国大陆主要的贸易伙伴。

安永资料显示,2017年新加坡商品交易总额为9671亿新加坡元,其中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额为1371亿新加坡元,是六大贸易伙伴中交易额最大的一方。

新加坡安永优惠政策咨询合伙人陈敏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除了开放的政策外,新加坡的计税原则采取属地原则,不同于中国香港,新加坡来源于境外的收入豁免,适用境外税收抵免。“当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这些优惠政策需要有实体公司存在,有具体的经营情况,如果是注册空壳公司则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http://news.esnai.com/2018/1001/1808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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