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茂业通信:披露收购标的及子公司在代理运营商移动信息传输业务中相关业务酬金的财税处理
茂业通信(000889.SZ)于2018年4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收购标的嘉华信息及其子公司嘉华互盈在代理运营商移动信息传输业务中相关业务酬金的财税处理。
1.业务酬金收费模式:运营商业务酬金是指嘉华信息及其子公司嘉华互盈等在代理电信运营商移动信息传输业务过程中,电信运营商根据嘉华信息所发展客户使用集团短彩信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向嘉华互盈支付的服务报酬。
2. 业务酬金具体财税处理:嘉华互盈既是客户、也是代理商,嘉华互盈收到运营商业务酬金收入时需要向运营商开具发票,对该部分收入依法缴纳相关服务税金。且在2015 年、2016 年亏损,主要原因是嘉华互盈承担母公司向运营商支付部分成本的职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嘉华信息的上述业务收入符合“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即相关代理服务已经提供、收入可以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因此标的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结算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提相关税费,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嘉华互盈与运营商的合作,嘉华互盈既是客户也是运营商的代理商,作为代理商,嘉华信息发展下游企业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开拓移动信息传输业务,为运营商提供了代理服务,运营商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嘉华互盈支付业务酬金。嘉华互盈收到运营商业务酬金收入时需要向运营商开具发票,在税务上亦将此部分界定为收入,因此标的公司按照目前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对该部分收入依法缴纳相关服务税金。
大力税手注:茂业通信拟向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华信息1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价格的51%,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价格的49%。截至重组报告书出具日,嘉华信息拥有6 家全资子公司,即御聚信息、德惠通银、嘉华互盈、沈阳东方般若、嘉华互联、煊嘉信息,此外嘉华信息拥有6 家分公司。
嘉华互盈2015 年、2016 年亏损,主要原因是嘉华互盈承担母公司向运营商支付部分成本的职责。
5、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移动信息传输服务是嘉华信息的核心服务。嘉华信息通过整合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通信通道资源,结合企业定制化信息处理平台、接口产品、综合接入运营平台等软件构成一套完整的企业信息发送处理系统,为客户提供了快速、稳定的移动信息传输服务,并按照短彩信发送服务量向客户收取费用,构成嘉华信息主要的收入来源。同时,电信运营商为促进短彩信发送业务量规模的稳定增长、维护合作关系,会根据嘉华信息完成销售的短彩信业务发送量以一定的比例支付业务酬金。嘉华信息根据与运营商签署的代理协议,通常每月依据实际代理和使用的通道服务量与运营商结算通道使用费和业务酬金,运营商则依据业务酬金政策并经过内部审批后再支付业务酬金,嘉华信息相应向运营商开具酬金发票并确认收入。电信运营商按照价格标准及短彩信发送量收取的短彩信业务资费为标的公司移动信息传输业务支付的主要成本。 ……
(五)运营商业务酬金及短信赠送奖励的会计处理方式与统计情况
1、运营商业务酬金合作背景
运营商业务酬金是指嘉华信息及其子公司嘉华互盈等在代理电信运营商移动信息传输业务过程中,电信运营商根据嘉华信息所发展客户使用集团短彩信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向嘉华互盈支付的服务报酬。
嘉华互盈与运营商通常签署《集团业务销售代理渠道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运营商授权嘉华互盈为运营商集团业务代理渠道,嘉华互盈可按照协议规定获取相应酬金。酬金确定标准条款主要内容为“运营商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支付渠道代理销售酬金,酬金支付以集团客户使用业务后的实收收入为计算依据”。即嘉华信息所发展客户产生的短彩信业务收入越高,则运营商支付的酬金金额越高。具体的结算模式为,运营商根据代理业务发展情况核算应付代理酬金数额,嘉华互盈对数据进行确认并开具正式发票,运营商对发票审核无误后将酬金打入嘉华互盈账号。
2、业务酬金的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嘉华信息的上述业务收入符合“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即相关代理服务已经提供、收入可以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因此标的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结算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计提相关税费,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嘉华互盈与运营商的合作,嘉华互盈既是客户也是运营商的代理商,作为代理商,嘉华信息发展下游企业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开拓移动信息传输业务,为运营商提供了代理服务,运营商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嘉华互盈支付业务酬金。嘉华互盈收到运营商业务酬金收入时需要向运营商开具发票,在税务上亦将此部分界定为收入,因此标的公司按照目前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对该部分收入依法缴纳相关服务税金。
3、业务酬金收入统计
2015年、2016年、2017年1-7月及2017年1-11月,嘉华信息实现的业务酬金收入及其占当期总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
4、模拟将业务酬金冲减成本的报表及差异情况
如果标的资产将业务酬金冲减成本,2015年、2016年、2017年1-7月、2017年1-11月模拟的盈利数据及与标的资产目前披露的盈利数据差异情况如下:(单位:元)
注:差异=业务酬金确认收入模式下财务数据-业务酬金冲减成本模式下的财务数据
由上表可见,如果嘉华信息将业务酬金冲减成本,其2015年、2016年、2017年1-7月、2017年1-11月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将相应增减,不影响净利润金额。审计机构认为嘉华信息将业务酬金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嘉华信息不涉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 (五)电信运营商业务酬金的风险
部分电信运营商为促进短彩信发送业务量的增长、维护合作关系,会根据嘉华信息及其子公司完成代理的短彩信业务发送量以一定比例支付业务酬金。嘉华信息及其子公司根据与运营商签署的代理协议,通常每月依据代理客户实际使用的通道服务量与运营商结算通道使用费和业务酬金。嘉华信息及其子公司向运营商开具酬金发票并确认收入,运营商经过内部审批后再支付业务酬金。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标的公司模拟报表审计报告,2015年、2016年、2017年1-7月及2017年1-11月,嘉华信息业务酬金收入分别为3,190.71万元、4,215.60万元、2,897.94万元和4,175.36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11.78%、11.84%、10.46%和8.89%。
由于业务酬金属于该等运营商的业务策略内容,受宏观经济、电信行业发展、市场竞争情况的不确定性影响,未来业务酬金策略是否持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等运营商如果不再提供该等政策,且双方未能就新的交易条款达成一致,则将影响嘉华信息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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