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个人所得税]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纳税人在同一月份内分别取得两个单位所发放的年终奖金,是...

[复制链接]

6905

主题

8294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16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3-4 00:4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来源:地税局    发布日期:2017/10/31

参考答案:1.不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同一月份分别发放全年奖金的,允许合并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办法计算纳税。

2.不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不同月份分别发放全年奖金的,不允许合并计算纳税,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办法计算纳税。在实际发放时,不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可暂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时,再由其选择其中一次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办法计算纳税,其他的各次奖金应与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并按规定调整补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纳税人在同一月份内分别取得两个单位所发放的年终奖金允许合并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税办法计算纳税。

第三只眼:该内容在新个税法下应同样适用,因为原来是月内,现在是年度内计算工资薪金个税,但是一个月内视为一项,多个月份视为多笔,即使同是一个考核项,这个原则在新个税法下应同样延续理解。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68&aid=13529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1-29 02:03 , Processed in 0.05541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