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通光线缆:往期外资变更内资涉及所得税减免优惠补缴金额共计1291.05万元
通光线缆(300265.SZ)曾于2011年7月1日发布IPO申报稿,披露公司曾于2010年6月25日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补缴已享受所得税减免1,291.05万元。且全资子公司通光光缆2007年11月曾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3630万元、涉及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共计726万元,由子公司在2009-2010年期间分五次代扣代缴完毕。
《T00312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1.7.1】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0970&stockCode=T00312&announcementId=59625178&announcementTime=2011-07-01%2021:11
三、发行人已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2010年6月25日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已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1,291.05万元已全额补缴税收征收机关。2010年年末,为了增强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更容易理解公司报告期内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和各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发行人对该补税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
(3)2007年12月,海门市通光光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A、增资过程
2007年11月23日,经股东会决议,海门市通光光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由2,000万元增至6,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500万元。其中,海门市通光光缆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14,737,453.31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1,562,546.69元,合计转增注册资本36,300,000元;通光集团以货币资金9,500,000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70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出资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B、增资过程中纳税情况的说明
本次通光光缆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的注册资本36,300,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共计726万元,上述税款全部由通光光缆代扣代缴,并于2009年、2010年向海门市地方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分5次缴纳完毕:通光光缆在2009年8月13日扣缴26万元,税款缴款书凭证号000062430780;2009年8月27日扣缴174万元,税款缴款书凭证号000062888309;2009年9月21日扣缴126万元,税款缴款书凭证号000062704660;2009年10月23日扣缴200万元,税款缴款书凭证号000062767815;2010年5月19日扣缴200万元,税款缴款书凭证号000021370373,共计726万元。
2010年11月23日,海门市地方税务局第七分局对以上缴款情况出具证明,证明在通光光缆本次转增注册资本中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全部完成。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2007年12月海门市通光光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自然人股东已完全履行了相关纳税义务。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07年12月海门市通光光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自然人股东已完全履行了相关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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