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长园集团:子公司原管理层通过合同造假、虚增业绩,造成相关税金损失1094.45万元,追溯调增2017年度营业外支出
长园集团(600525.SH)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公告,披露子公司长园和鹰原管理层通过合同造假、虚增业绩,造成2017年相关税金损失1094.45万元,追溯调增2017年度营业外支出。“(2)长园和鹰原管理层通过与国内客户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虚增业绩,调减2017年营业收入5,308.51万元,调减2017年营业成本2,176.60万元,相关税金损失调增营业外支出1,094.45万元,调减长期应收款6,425.18万元,以上合计调减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91.35万元。”
大力税手注: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园和鹰”,上市公司持有其 80%股权),自2018年10月开始上市公司核查长园和鹰2016、2017年业绩,发现长园和鹰原管理层2016、2017年度涉嫌虚假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等问题,公司经核实有关情况后,对长园和鹰2016、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
…… 34.其他
2019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1、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园和鹰原管理层涉嫌智能工厂项目的业绩造假,分别调减2017年、2016年营业收入31,357.07万元、17,008.47万元,分别调减2017年、2016年营业成本17,113.62万元、10,933.55万元。由于客户无付款意愿,且发往客户现场的货物预计可收回金额几乎为0,因此将智能工厂项目已发生成本(扣除已收款部分)及税金损失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分别调增2017年、2016年营业外支出26,850.92万元、4,573.10万元,调减2017年度销售费用163.07万元,以上合计分别调减2017年度、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292.06万元、8,518.41万元。
(2)长园和鹰原管理层通过与国内客户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虚增业绩,调减2017年营业收入5,308.51万元,调减2017年营业成本2,176.60万元,相关税金损失调增营业外支出1,094.45万元,调减长期应收款6,425.18万元,以上合计调减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91.35万元。
(3)长园和鹰原管理层通过部分海外客户签订虚假合同及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业绩,调减2016年营业收入9,944.03万元,调减2016年营业成本4,198.52万元,调增2016年财务费用-汇兑损益396.67万元,已出口至海外货物无法收回部分视为长园和鹰2016年度损失处理,调增营业外支出2,061.87万元。调增2017年营业收入604.92万元,调增2017年营业成本317.06万元,调减2017年财务费用-汇兑损益584.58万元,以上合计调增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97.95万元、调减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72.71万元。
(4)长园和鹰2016年虚增对多家国内代理商销售并于2017年冲回,本次调增2017年营业收入5,939.4万元、调减2016年营业收入5,939.4万元,2017年调增营业成本2,625.83万、2016年调减营业成本2,650.33万,合计调增2017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10.08万元,调减2016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94.48万元。
(5)长园和鹰在2017年存在少量重复确认收入的情形,追溯调减2017年度营业收入522.12万元,调减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2.49万元。
(6)长园和鹰部分融资租赁销售设备业务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冲减2017年营业收入116.30万元,冲减营业成本66.10万元,调减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97万元。
(7)长园和鹰其他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追溯调增2017年营业收入516.27万元,调增2017年营业成本87.51万元。追溯调减2016年营业收入513.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95.38万元,合计调增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4.05万元,调减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1.86万元。
(8)长园和鹰追回被原管理层截留的政府补助款项,调增2017年其他收益1,401.14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1,401.14万元,调增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92.25万元。
(9)长园和鹰存在销售费用跨期核算的情形,在2017年需补提销售费2,748.70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2,748.70万元,调减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50.37万元。
(10)长园和鹰在2017、2016年度存在少计提房租的情形,分别调增2017、2016年营业成本800.00万元、88.89万元,分别调减2017年度、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9.44万元、56.60万元。
(11)由于长园和鹰的追溯调整事项引起的资产减值损失调整,分别调减2017年、2016年的资产减值损失1,352.99万、201.70万元,分别调增2017年度、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4.00万元、149.38万元。
(12)由于长园和鹰的追溯调整事项引起的所得税费用调整,分别调增2017年、2016年的所得税费用325.38万元、39.90万元,分别调减2017年度、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2.58万元、29.25万元。 (13)根据长园和鹰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以及公司收购长园和鹰80%股权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约定,公司重新测算了补偿义务人应承担的补偿款,并对预计很可能收回部分在2017年调增营业外收入和其他应收款22,873.46万元,调增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873.46万元。
(14)公司对2017年、2016年长园和鹰的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后,重新对长园和鹰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分别在2017年、2016年计提了99,378.00万元、36,222.00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分别调减2017年度、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9,378.00万元、36,222.00万元。
(15)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告时对中锂新材受沃特玛事件影响估计不足,导致2017年度少计中锂新材商誉减值,现补提中锂新材商誉减值18,055.00万元,调减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055.00万元。
(16)由于对公司2017年的业绩进行了追溯调整,导致以2017年业绩为考核指标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锁条件,冲减2017年度管理费用479.51万元,调增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9.51万元。
(17)长园深瑞将部分售后费用类支出计入了营业成本,为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18年起将此类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并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调减2017年营业成本5,064.75万,调增2017年销售费用5,064.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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