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广田集团:子公司稽查补缴往期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滞纳金支出593.89万元,全部计入2018年营业外支出,年审会计师认为该处理具有合理性
广田集团(002482.OC)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子公司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2017年税务稽查产生的补缴营业税和附加税滞纳金支出,计入2018年营业外支出593.89万元。
经查阅2017-2018年年报,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两年发生额为0,故推断该补缴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和滞纳金全部计入了2018年营业外支出。年审会计师在年报问询函核查意见中称,该处理具有合理性。“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核查意见】我们核查了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凭证,分析其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分析其会计处理是否恰当。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大力税手注:
1)、2018年年报税金及附加:2017年和2018年营业税发生额为0。
2)、2017年年报税金及附加:2017年度营业税为0,2016年度缴纳营业税1563.21万元。
问题10、报告期内,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金额为7,679.83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性质,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合理,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2018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详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相关项目 | | | | | | | | | | | | | | |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税务稽查产生的补缴营业税和附加税滞纳金支出 | | | | | | |
| 7,679.83 |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准则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正确账务处理并列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核查意见】我们核查了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凭证,分析其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分析其会计处理是否恰当。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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