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荣晟环保:2017年末以现金8033万元收购标的股权,涉及交易对方三名自然人股东的个税,于2018年1月代扣代缴1200余万元
荣晟环保(603165.SH)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可转债募集说明,披露2017年末以现金8033万元收购标的企业德力晟时100%股权,涉及交易对方三名自然人股东的个税,公司于2018年1月代扣代缴个税1200余万元。“2017年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余额为1,271.05万元,主要系2017年12月公司收购德力晟时,代扣代缴德力晟股东冯荣华、陈雄伟、陆祥根的个人所得税尚未缴纳,2018年1月,上述个税已缴纳完毕。”
大力税手附:根据公开资料查询推算,此次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个税为1246.60万元(现金对价8033-注册资本1800)*20%
大力税手注:荣晟环保曾于2017年11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平湖德力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033万元。德力晟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荣华、公司董事陈雄伟、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祥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德力晟的核心资产是平湖农商行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7年12月14日公告,12月1日公司与冯荣华先生、陈雄伟先生、陆祥根先生及德力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德力晟已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德力晟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平湖德力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元整。
《603165荣晟环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年7月19日】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30004&stockCode=603165&announcementId=1206459988&announcementTime=2019-07-19
6、应交税费
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778.25万元、5,886.62万元、2,579.5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4.21%、26.76%、14.37%。报告期内,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2017年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余额为1,271.05万元,主要系2017年12月公司收购德力晟时,代扣代缴德力晟股东冯荣华、陈雄伟、陆祥根的个人所得税尚未缴纳,2018年1月,上述个税已缴纳完毕。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受各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波动而有所差异。
近年来,公司产品需求旺盛,销售收入逐期增加,增值税相应有所增加;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亦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税法和当地相关费税征收要求,按期足额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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