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万邦德:子公司因少缴2016年房产税、印花税及个税等5.39万元,被稽查局以征管法64条及69条、处0.5倍罚款
万邦德(002082.SZ)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公告,披露子公司贝斯康非主观故意计算失误导致少缴2016年度房产税52,294.77元、印花税919.80元,少代扣代缴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747.78元,2017年9月29日,徐州市邳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向贝斯康下达邳地税稽[罚](2017)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贝斯康处以26,981.18元罚款。贝斯康已按时缴纳相关罚款。
《002082万邦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2019.8.13】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1284&stockCode=002082&announcementId=1206515969&announcementTime=2019-08-13
3、子公司贝斯康被徐州市邳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
因贝斯康非主观故意计算失误导致少缴2016年度房产税52,294.77元、印花税919.80元,少代扣代缴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747.78元,2017年9月29日,徐州市邳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向贝斯康下达邳地税稽[罚](2017)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贝斯康处以26,981.18元罚款。贝斯康已按时缴纳相关罚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就前述行政处罚,万邦德天然药及贝斯康已全部取得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确认文件,确认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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