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英杰电气:改制前将660.33万元资本公积(由往期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形成、且未依照准则计入当期损益)转增资本,为纠正增资瑕疵,补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补助资金所得税共35.65万元、同时补更正“资本公积”至“未分配利润”、再作转增实收资本处理
英杰电气(300820.SZ)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前身英杰有限曾于2010年7月(整体变更前夕)增资1200万元,其中,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660.33万元——系由2003-2009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6,603,297.05元形成,因收到时未依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为规范该出资瑕疵,遂于2010年增资前夕补缴不符合免税政策的补助相对应的所得税共计35.65万元,并调整该资本公积为未分配利润、并转增实收资本,公司称,该项调整仅变更出资形式、不影响2010年7月增资出资到位的事实。“按会计准则规定,该等收入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010年11月19日,英杰有限股东会决定对此进行规范,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6,603,297.05元变更为未分配利润并转增实收资本。该项调整仅系出资形式的变更,不影响该项出资在转增时已足额到位的事实。”
公司称,本次增资除现金增资500万元外,另外700万元属未分配利润转增,涉及个人所得税共计140万元,已于2011年在德阳市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
大力税手注: 2010年7月5日,英杰有限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8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其中:王军、周英怀各自以现金增资25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603,297.05元,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96,702.95元,合计1,200万元。2010年11月19日,英杰有限对资本公积进行规范,调整到“未分配利润”并转增实收资本。2010年12月,英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六)2010年7月,英杰有限增资至2,000万元
2010年7月5日,英杰有限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8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其中:王军、周英怀各自以现金增资25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6,603,297.05元,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96,702.95元,合计1,200万元。
2010年7月16日,四川中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中源验资[2010]第08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本次增资后,英杰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过程中,英杰有限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系由截至2009年末收到的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6,603,297.05元形成,按会计准则规定,该等收入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010年11月19日,英杰有限股东会决定对此进行规范,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6,603,297.05元变更为未分配利润并转增实收资本。该项调整仅系出资形式的变更,不影响该项出资在转增时已足额到位的事实。
根据瑞华会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5638号”《审计报告》,英杰有限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3,095,518.16元,因英杰有限2010年未发生重大亏损,故本次变更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余额远大于用于转增的金额,满足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要求。
本次增资过程中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6,603,297.05元构成及纳税情况如下:
注:①根据《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2005年英杰有限享受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系购买国产设备形成,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企业发展基金系英杰有限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2006年、2007年税收优惠系英杰有限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15%与33%的差额形成,当地税务局按33%税率征收,完成西部大开发政策审批后差额部分予以退回,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2008年税收优惠系英杰有限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15%与25%的差额形成,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⑤根据《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英杰有限取得的救灾款项免征企业所得税。
⑥上表第15、16、17、19、20项目补助共计39.50万元,涉及税款系英杰有限根据2009年10月27日德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出具的《纳税评估建议书》中列明的纳税评估建议事项,自查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德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对英杰有限进行的纳税评估,系税收征管部门日常征管行为。
⑦上表第1、2、3、4、6、7、10、11、12项补助共计81.30万元,涉及税款系英杰有限在2010年增资过程中参照2009年德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分局的《纳税评估建议书》自查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瑞华会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067号”《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前历次验资的复核报告》,本次增资1,200万元的实际出资情况与“川中源验资[2010]第086号”《验资报告》所述不一致,但验资时英杰有限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本次增资除现金增资500万元外,另外700万元属未分配利润转增,涉及个人所得税共计140万元,已于2011年在德阳市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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