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21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地产] 几个案例的总结-朱光磊

[复制链接]

6905

主题

8294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15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 00:4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几个案例的总结-朱光磊



1、案例:境外公司A,帐面持有中国房地产公司股权10亿,负债3亿,净资 产7亿,亏损3亿。中国境内房地产公司股权估值10亿。现 A公司的股东按7亿转让A公司的股权,被中国税务机关穿透,要求A的股东在中国交股权转让所得所得税。问题:到底是按7亿,还是按10亿交中国境内的预提所得税?
答:穿透,是指实质转让中国境内资产的穿透,由于A公司的境外盈利与亏损不属于中国税务机关的征管范围。因而穿透并不是把A公司完全视作为中国的居民企业,把整个资产负债穿透。因而应该按10亿在中国境内交股权的预提所得税。但是,如果把A视作为中国的居民企业来理解,是否可以按7亿来征税呢?  可以。只是审批流程非常长

如果纳税,预提所得税的成本 是中国境内的原始投资成本 ,其实就是第一层公司对境内公司的长投成本 。

2、农民流转集体用地承包经营权的涉税问题

农民流转集体用地,用于农业开发,免营业税与增值税。

集体用地属于物权,但是不属于合同法下的租赁。(法条未查,需查询确认)

.实操中,有些地区是没有征收的。但是辽宁是按特许权征收了个税。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1-20 14:31 , Processed in 0.048451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