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ST蓝科:往期出口退税未申报缴纳城建及教育费附加,被稽查补缴附加税费共计207万元
*ST蓝科(601798.SH)于2018年6月8日发布公告,披露往期因享受出口免抵退增值税未申报缴纳城建及教育费附加,被稽查补缴附加税费共计207万元。“2016年度,兰州税务机关对蓝科高新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对蓝科高新以前年度因出口业务享受的免抵退税额17,269,579.28元增值税,与之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应免税,仍需按规定缴纳,需补交城建税1,208,870.55元、教育费附加518,087.38元、地方教育费附加345,391.58元,经公司自查确认,将该差额补记在2016年度。”
《601798*ST蓝科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8.6.8】详细披露如下:
问题6、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比较去年分别下降64.55%、61.83%,由于公司本年度并未产生消费税,上述两税费均按营业税和增值税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公司营业税和增值税又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但公司本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61%。请公司补充披露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变动情况与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公司2017年收入总额为75,232.03万元,同比增长35.61%;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总额为229.57万元,其中城建税为122.05万元,同比下降64.55%,教育费附加为107.51万元,同比下降61.83%。经核实,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 三、税务检查补缴附加费导致的影响
2016年度,兰州税务机关对蓝科高新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对蓝科高新以前年度因出口业务享受的免抵退税额17,269,579.28元增值税,与之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应免税,仍需按规定缴纳,需补交城建税1,208,870.55元、教育费附加518,087.38元、地方教育费附加345,391.58元,经公司自查确认,将该差额补记在2016年度。
四、跨期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2017年,按照应交增值税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应为130.77万元和143.46万元,与账面数差异分别为6.36万元和35.04万元,两项合计影响当期收益41.39万元,差异是2017年度少计提当前年度税费所致。
2016年,按照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应为129.48万元和133.81万元,剔除前述税务稽查补缴附加费导致的影响,与账面数的差异分别为-96.05万元和-68.85万元,两项合计影响当期收益164.90万元,差异是计提以前年度税费所致。
由于上述事项的影响,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变动情况与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按照公司财务核算相关内部控制,由于上述跨期金额较小,公司未在报表中做更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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