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山鹰纸业:控股企业往期因税前列支计提的坏账准备、试运行收入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等行为受稽查处罚,并更正申报汇算清清缴报告
山鹰纸业(600567.SH)于2018年7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武汉祥恒曾于2015年9月6日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2013年将计提坏账准备税前列支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未将试运行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司披露后续整改情况,“2013-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更正申报,并在以后各年度中对计提的坏账准备按税法要求进行了纳税调整。”
《600567山鹰纸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2018.7.17】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fulltext/bulletin_detail/true/1205169376?announceTime=2018-07-17
问题4、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申请人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整改情况及整改效果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主体:武汉祥恒
行政处罚情况:2015年9月6日,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武国税二稽罚[2015]13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武汉祥恒2013年将计提坏账准备税前列支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未将试运行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2013-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更正申报,并在以后各年度中对计提的坏账准备按税法要求进行了纳税调整。(2)武汉祥恒已经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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