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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答疑] 资产证券化,如果集团差额支付,但劣后级比例远大于历史违约率,是否可实现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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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23:5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问题:

如果在资产支持证券中,集团作为差额支付承诺方,但该差额支付仅针对优先级,但偿还时先利用次级偿还优先,次级不够后再集团再差额补足,而公司目前未发生过任何损失,违约率是0%,次级划分比例为10%,这样说明劣后级远远能够覆盖优先级不足的金额,差额支付只是形式,只是交易条款的设置方案,但时间其并不行驶左右,则集团兜底不会使用,集团是否能够出表?这个道理能说的通吗,相当于风险较小,就不会产生在集团内部。请各位大神帮忙考虑一下。


chenyiwei:


对这种情况,不仅是集团合并报表,原始权益人的报表也不能出表,因为原始权益人所持有的劣后级份额在发生坏账损失时是首先被用来向优先级作出补偿的,而劣后级份额远大于基础资产的预计损失率,意味着全部坏账损失将全部由劣后级承担。有无集团的差额支付承诺无实际意义,最终结论就是风险和报酬未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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