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税讯】安徽华辰:海关监管年限内未经许可,擅自将2台进口减免税设备违规抵押,被海关处罚25万元
安徽华辰(872521.OC)于2018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披露因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2台进口减免税设备违规抵押,被海关处罚25万元。“公司在海关监管年限内,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1台进口14.5M聚酯网热定型机、1台进口14.5M聚酯网织造机共2台减免税设备抵押,但仍属公司自用并用于原定用途。公司在芜湖海关立案前已对上述2台设备进行了抵押登记注销,擅自抵押的违法行为已经纠正,该违规行为不涉及税款的征收。……2018年10月29日,芜湖海关对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
《[临时公告]安徽华辰:关于公司收到芜湖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8.10.31】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0-31/1540972893_699901.pdf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芜湖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8年10月30日
生效日期:2018年10月2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安徽华辰造纸网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2台进口减免税设备违规抵押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在海关监管年限内,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1台进口14.5M聚酯网热定型机、1台进口14.5M聚酯网织造机共2台减免税设备抵押,但仍属公司自用并用于原定用途。公司在芜湖海关立案前已对上述2台设备进行了抵押登记注销,擅自抵押的违法行为已经纠正,该违规行为不涉及税款的征收。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2018年10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芜湖海关对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该笔罚款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用):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事项及时进行整改。
(二)整改情况(如适用)
公司已对违规抵押的设备进行了抵押登记注销,擅自抵押的违法行为已经纠正。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芜关缉违字[2018]0007号)
安徽华辰造纸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2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