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名家汇:2011年依照完工百分比法追溯调整往期报表,重申报并补缴了2009年和2010年企业所得税251.17万元、滞纳金32.61万元
名家汇(300506.SZ)曾于2014年5月19日发布IPO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于2011年重新申报并补缴2009年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251.17万元,并缴纳了税收滞纳金32.6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0年以前以开票时点确认收入,2011年依照准则15号完工百分比法追溯调整、调增2009和2010年利润总额所致。“2010年以前,公司施工业务以向客户开具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而未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2011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的完工进度百分比法对以往的工程施工项目收入、成本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2009年和2010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公司2010年、2009年利润总额均较调整前有所增加。”
《T00579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5月16日报送)》【2014.5.19】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6515&stockCode=T00579&announcementId=64044626&announcementTime=2014-05-19%2022: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11年,公司补缴了2009年度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251.17万元,并缴纳了税收滞纳金32.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0年以前,公司施工业务以向客户开具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而未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即公司在开具发票时,根据发票金额确认相关项目收入,同时结转相关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通常情况下,客户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工程量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因此,按照发票金额确认的收入通常低于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金额。
2011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的完工进度百分比法对以往的工程施工项目收入、成本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2009年和2010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公司2010年、2009年利润总额均较调整前有所增加。公司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补缴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251.17万元,由于补缴税款涉及以往年度,公司同时缴纳的税收滞纳金32.61万元。
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及税收滞纳金的具体情况如下:2011年12月,公司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进行沟通,详细说明了2009年和2010年财务报表调整的原因和结果,并了解了补缴企业所得税的程序。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要求公司重新填报补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再根据纳税申报表补缴税款。2011年12月26日,公司按重新填报的2009年度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并缴纳了税收滞纳金。
报告期内,公司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的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规范,企业所得税已按时足额缴纳,未再发生类似事项。
公司补缴2010年、2009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系公司在规范完善会计系统的过程中,按《企业会计准则》更正收入确认方法所导致的主动申报行为,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属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而不属于公司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税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公司追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公司未来不存在因上述事项受主管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
2013年1月21日,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经查核我局电子税务管理系统信息,名家汇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税务违法违规记录。
2013年1月4日,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出具证明:经查询我局征管信息系统,名家汇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重大税务违法违章记录。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出具证明:经查核我局电子税务管理系统信息,名家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重大税务违法违章记录。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经查核我局电子税务管理系统信息,名家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暂未发现税务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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