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本级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市本级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12月底前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另行发文通知,暂不列入此次申报。 二、申报核定所需资料 (一)填报资料: 1.《常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表》(附件1)一式六份; 2.《常德市用人单位未参保人员参保纳入计划申报审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 3.《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基础信息修改汇总表》(附件3); 4.各险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电子文档(U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纸质文档各1份,纸质文档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财务等其他资料: 1.企业和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提供2018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应付职工薪酬》总账和明细账、2019年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表。 2.财政全额拨款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2018年12月份本单位职工应发工资明细表。 3.所有申报单位需提供一份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或证书的复印件。 三、基数申报核定流程 (一)办理人员异动。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均需先进行增减异动;若无人员异动,略过此环节。 (二)下载、拷贝各险种基数申报电子表。方式一:进入“湖 南省五险统一征缴网上经办系统”,按提示输入本单位统一征缴编码和登录密码,登录成功后在页面的右下方可见到“单位名称_2019_**保险.XLS”,(如果未见到该表格,请点击“文件下载”右边的“更多”,会弹出表格下载列表),按提示下载文件。方式二:带U盘到市征缴处窗口导出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电子文档。 (三)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基数申报 1.填报基数。将2019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分别录入各险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电子文档中,录入时只需填写新工资基数(xgz)栏目,然后,汇总填报《常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表》(附件1)。 2.员工签字认可。参保员工在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纸质文档上签名认可。 3.核对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单位核对2018年《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中的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数据有误,应填报《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基础信息修改汇总表》(附件3)。 4.申报未参保人员纳入计划。如用人单位存在应保未保情况,即参保险种不全、险种之间参保人数不一致的,需填报《常德市用人单位未参保人员参保纳入计划申报审核表》(附件2)。 5.缴费基数核定。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已填报好数据的U盘及其他相关资料送交市征缴处窗口审核。市征缴处审核通过后,将核定的基数分别导入各险种数据库。 四、2019年度缴费基数计算办法 (一)2019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2019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为4491元/月,最低为2695元/月,最高为13473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基准值暂定为4950元/月,最低为2970元/月,最高为14850元/月;失业保险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额为缴费基数。 (二)2019年度缴费基数计算办法。社会保险各险种应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企业、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数如实申报。上年度月人均工资高于2970元的,五险申报基数应当一致;上年度月人均工资低于保底基数的,除失业保险按实际月人均工资申报外,其它险种按规定的保底基数申报。 公务员单位及参公单位个人缴费基数=上年12月应发工资额-当月车补+第13个月工资÷12+2018年度基本工资调标总额÷12;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基数=上年12月应发工资额+30%奖励性绩效÷12+2018年度基本工资调标总额÷12。机关事业单位年终绩效奖、文明单位奖、综合治理奖等暂不纳入缴费基数。 五、申报时间安排
拷盘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4日;基数申报核定时间为3月4日至25日。
说明:参保单位在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办理,不受上述时间安排限制。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必须14日前完成基数申报。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准确申报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二)为确保申报的数据能准确导入各险种数据库,请不要修改表中内容,只需填写新工资基数(xgz)栏目。下载《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名单》后至基数申报核定完成前,不能办理人员异动;如办理了异动,需带U盘到险种重新拷盘并填报基数
(三)单位申报的工资总额、参保人数与会计报表工资总额及工资花名册不一致的,应出示相关证明资料和文字说明。参保单位应将上年度本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和本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因申报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对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数申报核定的单位,将视参保单位情况,暂停缴费测算或暂按单位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上述单位将列入本年度实地稽核重点对象。
申报地址:武陵大道北段938号市征缴处二楼服务窗口大厅。联系电话:7817655,7817922。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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