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三美股份:股改后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97亿元,为自然人代扣代缴个税3695.48万元
三美股份(603379.SH)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IPO招股书,披露2017年5月三美股份将未分配利润197,121,411.00元转增股本,同时为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完毕、个人所得税合计为3,695.48万元;另外涉及六家合伙企业股东,已就合伙人所得代扣代缴完毕税款。
大力税手注(根据招股书整理相关事项):
1)、整体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718号《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月以净资产折股的实收情况的复核报告》。经立信会计师复核,截至2007年2月16日,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将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按原出资比例折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79,201,283.00股。(折股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据披露自然人股东已缴纳股改个税。)
2)、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017年5月27日,以未分配利润对全体股东按1:1.1同比例转增197,121,411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本变更为376,322,694元。同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17号《验资报告》,确认三美股份已将未分配利润197,121,411.00元转增股本。
……2016年3月10日,三美股份在金华市工商局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三美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 11、2017年5月利润分配转增股本
2017年5月2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79,201,28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对全体股东按1:1.1同比例转增197,121,411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本变更为376,322,694元。同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17号《验资报告》,确认三美股份已将未分配利润197,121,411.00元转增股本。本次系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发行人为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完毕个人所得税合计为3,695.48万元,六家合伙企业股东已就合伙人所得代扣代缴完毕税款。
2017年5月27日,三美股份在金华市工商局完成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的变更登记。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三美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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