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司债税讯】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曾将储备土地评估增值 10.5 亿元计入 “资本公积”,后按审计署意见将虚增的资产和权益全部冲回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发布《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称, 2010年曾将储备土地评估增值 10.5 亿元,计入“土地整治工程”,同时增加“资本公积”。2011年按照审计署意见进行了整改,将虚增的资产和权益全部冲回。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2017.9.11】详细披露如下:
2010 年,发行人对已持有的规划控制性用地 6,731 亩进行评估,并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储备土地资产入帐事宜的通知》(渝财建[2010]882 号)的批复,将储备土地评估增值 10.5 亿元,计入“土地整治工程”,同时增加“资本公积”。2011年 6 月国家审计署重庆特派办在对集团政府性债务审计中指出:“以尚未征用的储备地按商住用途评估入账,虚增了净资产”。根据审计署的意见,发行人于 2011年 6 月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将虚增的资产和权益全部冲回。存量的规划控制性土地出让将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委托土地所在地当地政府进行出让,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返还发行人,该部分土地返还收入根据市财政的返还安排定性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货币资金,贷记资本公积。
附:2、发行人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发行人储备土地之外的土地资产项目均为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 207,494.82 万元。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均为有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土地,无储备土地情况。已办证的正线出让土地,资产原值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中核算。
相比之下,已办证的正线划拨土地,资产原值在“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公路及构筑物”科目中核算,部分未竣工决算的路段,资产原值在“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土地资产”科目中核算,工程竣工决算后转入“公路及构筑物”。
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土地的用途主要包括:(1)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2)用于物流等产业开发;(3)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委托土地所在地当地政府进行出让,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返还发行人,土地返还收入借记货币资金,贷记存货及资本公积。
3、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整改计划
目前,由于新的储备土地政策出台,发行人将不再收储新的土地,未来,存量的储备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也将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有序开展。高速集团将作为投资主体,委托下属的重庆高速公路土地整治有限公司(该公司系市政府批准,负责高速集团储备土地的整治开发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开展储备土地的整治开发工作,目前并没有实际的整治开发工作,后续开发将根据储备土地的规划覆盖情况和区域的成熟度,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陆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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