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拉夏贝尔:年报披露的1.1亿元研发投入实为设计费用(设计师的员工费用以及购买样衣的费用),不符合税务定义的研发支出、未进行研发加计扣除
拉夏贝尔(603157.SH)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2018年报中当年研发投入合计1.10亿元,但因公司年报披露的研发投入为设计费用——即品牌设计部设计师的员工费用以及购买样衣的费用,既不是财务核算制度定义的研发活动,也不是税法定义的研发活动。1.1亿元全部为费用化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的发生金额为0。按照税法规定,公司并没有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也未进行任何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申报。故,公司认为于2018年度,并未发生财务或者税务口径上的研发费用。因此,公司也将在年报中补充披露研发投入实质为设计费用,在财务报表上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603157拉夏贝尔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19.5.9】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2965&stockCode=603157&announcementId=1206244072&announcementTime=2019-05-09
1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合计1.10亿元,全部为费用化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的发生金额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研发费用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如下】
按照公司的财务核算制度,单独核算的研发支出,需要专门设立为开展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独立研发部门,并对费用进行单独的归集和核算。
于2018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并未开展研发活动,因此公司并无单独的研发部门。其次,按照税法规定,公司并没有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也未进行任何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申报。因此,公司认为于2018年度,并未发生财务或者税务口径上的研发费用。
公司年报披露的研发投入为设计费用,即品牌设计部设计师的员工费用以及购买样衣的费用,既不是财务核算制度定义的研发活动,也不是税法定义的研发活动。因此,公司也将在年报中补充披露研发投入实质为设计费用,在财务报表上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公司的上述拉夏贝尔管理层对于年报披露中的研发投入的具体内容作出的说明,我们执行了相关的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拟依赖的费用核算相关的内控控制执行了控制测试,对相关的费用执行了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
基于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关于年报披露中的研发投入的具体内容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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