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0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进出口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2019年 第4号上海海关关于开展报关差错记录复核工作的公告

[复制链接]

6905

主题

8294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915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5-26 18:3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海关关于开展报关差错记录复核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公   告

  2019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及相关规定,报关单位在办理海关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报关差错,海关予以记录。

  报关单位可以通过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的“关企合作平台”(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查询本单位的报关差错。

  对“提前申报”修改进出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属于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情形的,报关单位可以自报关差错记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关企合作平台”以电子数据形式向申报海关申请复核,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本材料。海关对申请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记录予以更正,审核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减少为3个工作日,复核更正的记录不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19年4月30日



http://shanghai.customs.gov.cn/s ... /2408328/index.html


----------------------------------------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您,专心创业去改变世界;我,专业服务免财税之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标签索引|OK CaiShui.com ( 粤ICP备2022051489号 )

GMT+8, 2024-11-20 13:54 , Processed in 0.05880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