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福成股份:针对媒体刊登的虚开问题公告澄清——目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关联方牵涉税务经济类案件、且正在配合调查
福成股份(600965.SH)于2019年9月11日发布澄清公告,针对媒体关于“福成集团在衡水市虚开增值税发票约2亿元,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的报道,公司称福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媒体报道中提及的河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福成房地产”)、河北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联福地产”)均为福成集团下属子公司,具体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为公司关联方。福成集团、福成房地产、联福地产的法定代表人李福成先生目前正常履行相关职务。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相关关联方牵涉税务经济类案件,正在配合调查,目前案件尚未有进一步结论。”
大力税手注:
网易财经相关报道《燕郊首富涉虚开增值税发票?与"范冰冰案"有何不同?》【2019-09-12】(https://money.163.com/19/0912/16/EOSTB6CC00259DLP.html#from=keyscan)报道:“财联社(上海,记者 陈默)讯,福成股份(600965.SH)控股股东涉及税务问题被河北省纪委牵头调查一事,更多的细节陆续浮出水面。据《经济观察报》援引河北税务系统人士透露,目前初步查实的主要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预估涉案金额数亿元甚至更多。《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已查实的,福成集团在衡水市虚开增值税发票约2亿元,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600965 福成股份澄清公告》【2019.9.11】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965&stockCode=600965&announcementId=1206913601&announcementTime=2019-09-11
近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刊登了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相关报道,澄清如下:
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媒体报道中提及的河北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房地产”)、河北联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福地产”)均为福成集团下属子公司,具体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为公司关联方。
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相关关联方牵涉税务经济类案件,正在配合调查,目前案件尚未有进一步结论。
福成集团、福成房地产、联福地产的法定代表人李福成先生目前正常履行相关职务。李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目前未在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公司目前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前期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华侨集团的控制权转让事宜,尚未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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