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康力电梯:公司和子公司已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超3%即退税款2276.27万元,全部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
康力电梯(002367.SZ)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共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超3%即征即退税款2276.27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该退税款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全部计入2020年度当期损益处理。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财税【2011】100号2020年1-7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增值税退税22,207,776.65元。
2)、杭州法维莱科技有限公司:依照财税【2011】100号于2020年1-6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增值税退税554,898.01元。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2020.7.10】详细披露如下: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960.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77%。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全部计入2020年度当期损益,增加公司利润总额2,96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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