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科思科技: 2017-2019年累计免征军品增值税1.11亿元
科思科技(688788.SH)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被纳入军工企业名单,依据相关规定已办理免征增值税的备案,2017-2019年累计免征军品增值税11,093.69万元。公司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军品免税收入与军品免税的销售合同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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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税销售额对应进项税额(万元) | | | | | | | | | | 注:军品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销项金额-免征增值税进项金额 |
资料来源:公告,大力税手整理 大力税手注:公司主要从事军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科思科技 6887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10.15】详细披露如下: (八)纳税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099 号”《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具体如下: (1)增值税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纳税情况如下 ①军品免税收入与免征增值税之间的匹配关系 注:军品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销项金额-免征增值税进项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免征增值销项税额与申报军品免税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16%、13%。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免税收入金额同申报表中军品免税收入金额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注:差异金额=税务申报金额-账面确认金额 上述差异产生的原因如下: 注:差异金额=税务申报金额-账面确认金额 ②报告期内,公司当期进项税转出具体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加工服务,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公司取得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公司根据当月生产军用产品领用原材料的金额,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作为进项税转出金额,计入当月生产成本中。 ③军品免税收入是否与经备案的军品免税合同清单相匹配 公司主要从事军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依据相关规定,军工企业或为军工企业从事军品配套的企业,军用产品销售可享受军品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已被纳入军工企业名单,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军品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免征增值税的备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军品免税收入与军品免税的销售合同相匹配。 (2)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2、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军品产品免征增值税、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学技术部印发的《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等规定,公司能够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自 2018 年开始由 50%调整至 75%。此外,公司所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均未发生变化。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七、税项”之“(二)税收优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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