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税讯】新汶矿业集团:两矿业子公司2017被国土资源部门追缴2014年以来矿产资源补偿费共3247.59万元,一家中外合资子公司2018年补扣缴因分配2008和2009年利润涉及的非居民股东预提所得税1020万元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债募集说明,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多项补税。梳理如下:
补缴主体 | | |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本部),据鲁地税重管通〔2017〕13号,经原山东省地税局对2014年至2016年纳税情况进行税收风险分析,公司补缴了税款28,660,347.96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 公司本部(本部)2017年经原山东地税纳税评估、补税2866.03万元。 | 2)、二级子公司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补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278.34万元。 | 2014年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并入资源税时,未识别到对计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仍需缴纳的信息,进行了冲回处理,2017年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12,783,374.00元。 | 两矿业二级子公司2017补缴往期矿产资源补偿费共3247.59万元——因2014年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并入资源税,两子公司对计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了冲回处理,2017年被国土资源部门追缴 | 3)二级子公司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补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969.25万元 | 2014年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并入资源税时,未识别到对计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仍需缴纳的信息,进行了冲回处理,本期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19,692,544.62元。 | | 该二级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经新泰市税务局认定,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对2008至2009年实现的利润应按外方所占份额的部分履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本期补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金10,200,000.00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 2018年补扣缴2008-2009年进行利润分配涉及的非居民股东预提所得税1020万元。 | 5)三级子公司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补缴2013-2014煤炭价格调节基金3868.73万元。 | 未缴纳2013至2014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本期收到鄂托克前旗煤炭局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金额为38,687,316.00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 两家煤矿三级子公司2018年补缴2013-2014煤炭价格调节基金2998.76万元。 | 6)三级子公司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补缴2013-2014煤炭价格调节基金2998.76万元。 | 未缴纳2013至2014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本期收到鄂托克前旗煤炭局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金额为29,987,583.00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
资料来源:公告、大力税手整理
《175319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0.10.27】详细披露如下:
(三)重要会计差错更正
1、发行人2017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如下:
(1)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文字说明
…… 2)二级子公司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并入资源税时,未识别到对计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仍需缴纳的信息,进行了冲回处理,本期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12,783,374.00元。基于该事项本期调增期初应交税费12,783,374.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3,451,510.98元、调减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451,510.98元、调减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331,863.02元。
3)二级子公司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并入资源税时,未识别到对计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仍需缴纳的信息,进行了冲回处理,本期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19,692,544.62元。基于该事项本期调增期初应交税费19,692,544.62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5,636,006.27元、调减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636,006.27元、调减期初少数股东权益14,056,538.35元。 …… 2、发行人2018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如下:
(1)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文字说明
1)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本部),据鲁地税重管通〔2017〕13号,原山东省地税局对2014年至2016年纳税情况进行税收风险分析,公司补缴税款28,660,347.96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基于该事项,本期调增期初应交税费28,660,347.96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8,660,347.96元,调减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660,347.96元。
…… 3)二级子公司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该二级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经新泰市税务局认定,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对2008至2009年实现的利润应按外方所占份额的部分履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本期补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金10,200,000.00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基于该事项本期调增期初应交税费10,200,000.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0,200,000.00元,调减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0,200,000.00元。
4)三级子公司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未缴纳2013至2014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本期收到鄂托克前旗煤炭局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金额为38,687,316.00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基于该事项本期调增期初应交税费38,687,316.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5,146,755.40元、调减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146,755.40元、调减期初少数股东权益13,540,560.60元。
5)三级子公司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未缴纳2013至2014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本期收到鄂托克前旗煤炭局通知需要对该部分进行补缴,补缴金额为29,987,583.00元,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基于该事项本期调增期初应交税费29,987,583.00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9,491,928.95元、调减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491,928.95元、调减期初少数股东权益10,495,654.05元。
(2)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本年度比较报表的影响
3、发行人2019年无重要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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