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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深圳税务:个人买卖住房涉及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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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5 22:3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税务:个人买卖住房涉及哪些税费?


个人存量房交易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个税种和两项附加。不同情形下个人存量房交易的税率适用及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个人存量房产交易税费征收一览表具体归纳如下:

税种
纳税人
税率
应纳税额
增值税
转让方
5%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其中: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
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深建字〔2020〕137号)
城市维护建设税
转让方
7%(深汕合作区5%)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缴税额*税率
教育费附加
转让方
3%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缴税额*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
转让方
2%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缴税额*税率
个人所得税
转让方
核实征收税率:20%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税率
核定征收率:1%(普通住房),1.5%(非普通住房以及非住宅),3%(拍卖房)。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7〕33号)
土地增值税
转让方
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契税
受让方
3%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其中: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财税〔2016〕23号)
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方和受让方
个人转让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印花税(权利、许可证照)
受让方
5元
应纳税额=5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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