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华谊兄弟:两娱乐经纪子公司因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由少数股东补缴的业绩补偿款6066.19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华谊兄弟(300027.SZ)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公告,披露2018年度公司收到股权补偿收益60,661,875.82 元,主要系两家控股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故由少数股东补缴的业绩承诺差额款6066.19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其中,A、因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要求,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缴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12,913,798.37 元;B、因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要求,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缴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47,748,077.45 元。”
附相关案例:
1、业绩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案例。
2、业绩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案例。
大力税手注:两控股子公司情况
娱乐经纪业务子公司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由华谊兄弟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持股65.8%。
娱乐经纪业务子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由华谊兄弟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持股70%%。
46、营业外收入
注:股权补偿收益为 60,661,875.82 元,其中,A、因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要求,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缴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12,913,798.37 元;B、因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要求,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缴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47,748,077.4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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