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汇川技术:收购标的及子公司曾于2016年收到补缴社保费共2215.81万元的通知,截止2018年末补缴完毕
汇川技术(300124.SZ)于2019年8月14日发布公告,披露拟收购标的贝思特及子公司贝恩科电缆分别曾于2016年9月和10月收到补缴社保费共2215.81万元的通知,其中,贝思特需补缴2077.04万元、贝恩科电缆需补缴138.77万元,分别于2018年和2017年补缴完毕。
大力税手注:上市公司拟收购贝思特100%股权,贝斯特100%股权作价 248,738.00 万元,其中 51%以现金方式支付,49%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以现金支付的金额为 126,856.38 万元,以股份支付的金额为 121,881.62 万元。
1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贝思特2017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中包含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金额,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代关联方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形。2)逐一分析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各项目当期增加、减少金额的内容及原因。
【问题回复】
一、贝思特2017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中包含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金额,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代关联方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形
2017年末和2018年末,贝思特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4,989.46万元,4,421.3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69%、5.81%,贝思特2017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中包含了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
贝思特曾于2016年9月收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贝思特需要补交2013年4月到2016年3月的社保费用,合计需补缴20,770,448.20元,贝思特于2016年计提了需补缴的应付职工薪酬,贝思特于2016年实际缴纳了2,912,316.70元,于2017年实际缴纳8,075,444.14元,于2018年分多次补缴剩余部分。截至2018年末,不存在需补缴的社保费用尚未缴纳的情况。
贝恩科电缆曾于2016年10月收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贝恩科电缆需要补交2015年4月到2016年3月的社保费用,需补缴1,387,725.20元,贝恩科电缆于2016年计提了需补缴的应付职工薪酬1,387,725.20元,贝恩科电缆已于2017年实际缴纳完毕。
2017年期初和期末,贝思特和贝恩科电缆需补缴的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末,贝思特和贝恩科已将上述需补缴金额全部缴纳完毕。
根据会计处理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该费用系2013年至2016年期间标的公司为获取员工提供劳务应承担的职工薪酬费用,应计入相应年度的损益,标的公司已将需补缴的金额计入并调整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中。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上述补缴社保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比对了贝思特补缴社会保险费清册的人员名单和贝思特的员工花名册;审阅贝思特相关关联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及参保人员名单;和贝思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以确认核实;核查贝思特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明细表。经核查,贝思特不存在代关联方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形。
二、分析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各项目当期增加、减少金额的内容及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的本期增加是为员工计提的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本期减少是为员工支付了工资和奖金以及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补充披露事项】
关于贝思特2017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中包含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金额、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代关联方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形以及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各项目当期增加、减少金额的内容及原因,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4、应付职工薪酬”中补充披露。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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