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爱丽家居:公司往期开展加工贸易过程中、出口申报的制成品单耗有误,2017 年被张家港海关处以 16 万元罚款
爱丽家居(603221.SH)于2020年3月3日发布招股意向书附录,披露公司前身爱丽有限在往期开展加工贸易过程中、出口申报制成品单耗有误,2017 年 8 月 21 日,被张家港海关以“张关辑违字[2017]002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爱丽有限处以罚款人民币 16 万元。
《603221 爱丽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2020.3.3】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38307&announcementId=1207339740&announcementTime=2020-03-03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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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行政处罚
2015 年 5 月 27 日,因爱丽有限出口货物单证制作有误,张家港海关以“张关港办通关当违字[2015]0015 号”《当场处罚决定书》对爱丽有限处以罚款人民币 800 元。
2015 年 10 月 28 日,因爱丽有限商品总价申报币制有误,张家港海关以“张关港办通关当违字[2015]0098 号”《当场处罚决定书》对爱丽有限处以罚款人民币 400 元。
2017 年 8 月 21 日,因爱丽有限在开展加工贸易过程中制成品单耗申报有误,张家港海关以“张关辑违字[2017]002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爱丽有限处以罚款人民币 16 万元。
根据张家港海关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证明函》,鉴于爱丽家居在调查期间如实说明相关事实、主动按要求缴纳足额担保,并已按时足额缴纳了上述罚款并补缴了相关税款(如涉及),爱丽家居的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18 年 4 月 24 日,因爱丽家居装箱数量申报有误,张家港海关以“张关港办通关当违字[2018]0014 号”《当场处罚决定书》对爱丽家居处以警告并责令办理海关相关手续。
根据张家港海关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函》,爱丽家居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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