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云天化:自2019年起,将内部交易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成员企业直接用于贴现融资的应付票据余额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科目列报,故2019年末的应付票据余额(76.3亿元)较2018年末(172亿元)减少95.7亿元——认为,该重分类列报事项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故未追溯调整前期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云天化(600096.SH)于2020年9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2019年末的应付票据余额(76.3亿元)相较2018年末(172亿元)减少95.7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将融资类票据应付票据余额562,048.30万元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列报。该操作系因公司内部交易主要通过票据结算,从而形成了内部票据的背书流转,因票据贴现率低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分子公司为了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资金余额及贴现成本,内部成员企业将收到的票据对外背书采购或者直接贴现,直接贴现现金流量计入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流。
公司自2019年起将内部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成员企业直接用于贴现实现融资的应付票据余额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科目列报,因该重分类列报事项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没有追溯调整前期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云天化600096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2020.9.2】详细披露如下:
7、申请人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且显著多于应收票据余额,2019年将融资类应付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且显著多于应收票据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2)结合融资类应付票据的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将融资类应付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没有追溯调整前期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且显著多于应收票据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
(一)申请人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末的应付票据余额及占负债总额比例
2019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相较2018年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将融资类票据应付票据余额562,048.30万元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列报。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形成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增强议价能力,对大宗原料的进行集中采购,由于具有规模优势,在煤炭、液氨等大宗原料采购,以及产品运费、燃料动力支付等方面,公司优先选择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同时大宗原料集中采购后再分销给各生产类子公司,亦大量通过票据结算。另一方面,公司的销售模式为分子公司生产的化肥产品统一销售给发行人母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后,由股份公司销售给负责国内销售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和负责产品出口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再由以上两家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公司合并范围内主要存在如下内部交易:
(1)产成品销售:销售流程为生产企业→股份公司→销售公司;
(2)大宗原材料供应:大宗物资采购流程为采购公司→股份公司→生产企业
(3)内部原料、中间产品流转:内部生产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如煤矿、磷矿开采企业将产品销售给生产企业、中间产品内部销售等。
公司内部交易主要通过票据结算,从而形成了内部票据的背书流转,因票据贴现率低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分子公司为了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资金余额及贴现成本,将收到的票据对外背书采购或者贴现,导致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已背书或者贴现已终止确认未到期应收票据余额较大、应付票据余额较大。
(二)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
近三年一期公司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分类统计表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票据开具对方手主要集中在因内部交易进行票据结算的合并范围内公司,票据开具方主要为股份公司、对手方主要为采购企业和生产企业,其票据开具金额均小于交易发生额,公司所有开具的应付票据都有与开票相关的业务合同、纸质发票、单据等原始资料匹配,与公司的开票对手方、交易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
二、结合融资类应付票据的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将融资类应付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没有追溯调整前期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2019年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列报的融资类应付票据是公司内部交易通过票据结算形成的应付票据,因票据贴现率低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分子公司为了降低综合资金成本,直接用于贴现实现融资的应付票据。
公司合并范围内主要存在如下内部交易: (1)产成品销售:销售流程为生产企业→股份公司→销售公司; (2)大宗原材料供应:大宗物资采购流程为采购公司→股份公司→生产企业 (3)内部原料、中间产品流转:内部生产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如煤矿、磷矿开采企业将产品销售给生产企业、中间产品内部销售等。
公司内部交易主要通过票据结算,从而形成了内部票据的背书流转,因票据贴现率低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分子公司为了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资金余额及贴现成本,内部成员企业将收到的票据对外背书采购或者直接贴现,直接贴现现金流量计入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流。
结合现金流量的列报、为了使财务报表更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司自2019年起将内部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成员企业直接用于贴现实现融资的应付票据余额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科目列报,因该重分类列报事项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没有追溯调整前期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及子公司票据台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将开票金额与交易金额进行核对; 2、抽查开具大额票据相对应的交易合同、发票及纳税申报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申请人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且显著多于应收票据余额主要是因业务模式影响具备充足理由,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 2.申请人为了使财务报表更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司自2019年起将内部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成员企业直接用于贴现实现融资的应付票据余额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科目列报,因该重分类列报事项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没有追溯调整前期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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