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亿田智能:整体变更以净资产折股8000万元,因前后注册资本金额一致(剩余净资产465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故认为自然人股东未产生纳税义务
亿田智能(300911.SZ)于2020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披露2017年10月亿田有限整体变更,以审计后的净资产中的8,0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46,541,014.80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因改制前后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公司称,自然人股东未产生纳税义务。“经核查,发行人此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股本与变更前的注册资本金额一致,不存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折合股本的情形,自然人股东未产生纳税义务。”
《亿田智能30091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2020.11.12】详细披露如下:
(五)说明在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自发行人取得现金分红的资金去向
1.历次股权转让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税务机关出具的股权转让情况报告表、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完税凭证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纳税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依法履行了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
2.历次转增股本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设立至今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
3.历次利润分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转账凭证、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发行人完税证明,发行人历次利润分配,实际控制人纳税情况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依法履行了利润分配的纳税义务。
4.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年10月8日,立信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50047号),截至2017年8月31日,亿田有限的净资产为126,541,014.80元,实收资本为8,000万元。
2017年10月9日,亿田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确认立信2017年10月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50047号《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按照各自所持有的公司出资比例所享有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并同意亿田有限将审计后的净资产中的8,000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46,541,014.80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经核查,发行人此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股本与变更前的注册资本金额一致,不存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折合股本的情形,自然人股东未产生纳税义务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自发行人取得现金分红的资金去向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取得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根据实际控制人孙伟勇、陈月华、孙吉的银行对账单及其出具的说明,上述分红款缴纳税款后主要用于支付亿田投资出资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等;根据亿田投资的银行对账单及其出具的说明,上述分红款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2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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