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披露税讯】天振科技:整体变更前夕以股权赠与方式新增2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实控人女儿),父女之间0元股权转让免交个税
天振科技(A21431.SZ)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招股书申报稿,披露整体变更(2020 年 8 月,天振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夕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新增2名自然人股东,即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夫妇的长女朱方怡及次女方欣悦。即2020年6月15日,实控人方庆华将8.0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方欣悦,股东朱彩琴将8.0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朱方怡。入股原因系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两女儿已成年,实际控制人考虑到未来接班问题以及希望提高女儿对企业的关心程度,因此于2020年6月天振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前赠与两女儿公司股份,使其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第十三条,本次父女之间股权转让价格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公司股份支付,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06-30】详细披露如下: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一年发行人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新增2名自然人股东,即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夫妇的长女朱方怡及次女方欣悦。
2020年6月15日,天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方庆华将8.0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方欣悦,股东朱彩琴将8.0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朱方怡。同日,转让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6月24日,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方欣悦、朱方怡系方庆华、朱彩琴夫妇的女儿,两人目前均为学生,未在发行人及其前身天振有限担任任何职务。两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之“2、朱方怡”及“3、方欣悦”。入股原因系因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两女儿已成年,实际控制人考虑到未来接班问题以及希望提高女儿对企业的关心程度,因此于2020年6月天振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前赠与两女儿公司股份,使其成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67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公司股份支付,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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