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读者传媒:旗下多家出版社享受改制文化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读者传媒(603999.SH)于2018年4月20日发布年报,披露旗下多家出版社享受改制文化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所得税免征: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敦煌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国办发(2014)15号,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适用于转制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即征即退:2014年4月1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精神,经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驻甘监[2014]32号文确认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敦煌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享受2013年-2017年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力税手附相关政策:
国办发(2014)15号:(二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3)87号:一、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603999读者传媒2017年年度报告》【2018.4.20】详细披露如下: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
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文,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适用于转制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2018年2月1日兰州市城关区地方税务一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城关地税-税通[2018]989号),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甘肃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6日经甘肃省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兰国税批字[2014]011号)同意免征2014-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根据2018年2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兰城国税通[2018]35487号),甘肃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6日经甘肃省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兰国税批字[2014]009号)同意免征2014-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6日经甘肃省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兰国税批字[2014]008号)同意免征2014-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根据2018年2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兰城国税通[2018]35477号),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6日经甘肃省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兰国税批字[2014]010号)同意免征2014-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根据2018年2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兰城国税通[2018]35481号),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敦煌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6日经甘肃省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兰国税批字[2014]005号)同意免征2014-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根据2018年2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兰城国税通[2018]35483号),敦煌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6日经甘肃省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兰国税批字[2014]007号)同意免征2014-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根据2018年1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兰城国税通[2018]832号),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6日经甘肃省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兰过税批字[2014]011号)同意免征2014-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根据2018年2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兰城国税通[2018]35480号),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
(2)增值税优惠及批文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分别按销售收入的17%和11%计算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4年4月1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精神,经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驻甘监[2014]32号文确认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敦煌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享受2013年-2017年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2月11日,北京读者天地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文件,向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报送享受图书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备案资料,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于当日下发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回执单(编号:B201418052),同意该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公司减免税备案进行核实。2014年10月22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读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出口的货物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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