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SST前锋:重大资产重组实现北汽新能源借壳,在现有合作车型模式下、以北京汽车为主体申报新能源汽车补贴(附结算方式等)
SST前锋(600733.SH)于2018年5月23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披露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汽新能源实现借壳,披露北汽新能源现有合作车型模式下以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汽车”)为主体申报新能源汽车补贴(附详细结算方式等):“在合作车型模式下,北京汽车作为合作车型的生产企业,应由其向政府申请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 ”
大力税手注: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财税处理
1)、作为销售价格组成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新能源汽车补贴为国家对于消费者的补助,由汽车生产企业统一申报,国家财政代替消费者支付给汽车生产企业,减少了消费者实际承担的购车成本。因此该款项为正常的销售收入,并非对汽车生产企业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对于消费者给予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在《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中也规定了该补贴的直接受益者(即补贴的对象)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销售企业;补贴的性质是对购置行为进行补贴,而不是对生产行为或者销售行为进行补贴。
2)、应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规定:“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特此公告。”尽管企业取得了中央渠道的新能源财政补贴,但不能按照“中央财政补贴”享受不征增值税待遇。厂方应作为销售价格组成部分,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而与收入取得渠道无关。
大力税手附:
1).重组方案: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前锋股份”、“上市公司”)拟作价288.5亿元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汽集团”)将成为前锋股份的控股股东。北汽新能源实现借壳上市,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从房地产发开及销售,转变为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的发展格局。
2).补贴申请主体:北汽新能源合作车型的生产企业——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北汽集团控股企业。北京汽车成立于 2010 年 9 月,是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乘用车整车资源聚合和业务发展的平台,2014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汽车网站)
3).重组前后股权架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600733 SST前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8.5.5】详细披露如下:
(四)以北京汽车为主体申报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原因及结算补贴款的流程
1、以北京汽车为主体申报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原因
根据现行规定,政府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财政部门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即政府补助资金的拨付对象为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
在合作车型模式下,北汽新能源负责三电系统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及产品供应,而北京汽车提供底盘、车身、电子电器等其他整车模块的技术,并负责最终的生产组装。因此,在合作车型模式下,北京汽车作为合作车型的生产企业,应由其向政府申请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
2、北京汽车与北汽新能源之间结算补贴款的流程
北汽新能源与北京汽车签订协议,由北汽新能源向北京汽车销售动力模块、三电及相关零部件。北京汽车按其整车出厂价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价格(包括中央及地方补贴)销售给北汽新能源营销公司,北汽新能源的营销公司按照整车市场指导价最终销售给经销商和客户。北汽新能源的营销公司向经销商和客户销售整车后,向北京汽车支付整车采购款;同时,北京汽车作为合作车型的生产企业,向政府申请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对于动力模块、三电及相关零部件价款内包含的政府补贴(包括中央及地方补贴),由北京汽车收到补贴款以后,再向北汽新能源支付。
3、未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北汽新能源向北京汽车销售动力模块、三电及相关零部件的结算账期一般为两个月,上述销售内包含的新能源政府补贴款,一般在北京汽车收到相关补贴款后即向北汽新能源结算。北京汽车与北汽新能源之间结算的新能源补贴款,属于上述销售价款的一部分,从性质上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北京汽车收到销售整车的补贴款后,即向北汽新能源支付相关补贴款,并于三个月内支付完毕,未出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 (2)北汽新能源对因新能源补贴产生的应收账款的监督管理
新能源汽车补贴包括中央财政补贴及地方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申报由工信部归口管理,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信部会通过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完成后提交财政部拨付补贴款项,财政部将补贴资金拨付北京市财政局,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北京汽车;北京市地方补贴由北京市经信委归口管理,经北京市环交所审核后,提交北京市经信委进行复核并在其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北京汽车。北京汽车收到上述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后,再及时向北汽新能源支付相关货款,由于上述补贴款的申领周期较长,导致北京汽车应收政府补贴款、北汽新能源应收北京汽车的应收账款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北京汽车收到政府补贴款后能够及时向北汽新能源结算,北京汽车向北汽新能源公示上述补贴申请、公示、审核及付款全过程,接受北汽新能源的监督,确保收到补贴款后及时向北汽新能源结算。报告期内,北京汽车收到新能源补贴后均及时向北汽新能源支付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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