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税讯】奥尼电子:补缴2014-2015年出口免抵增值税对应的城建教育费附加和滞纳金共计144万元,并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奥尼电子(870575.OC)2017年7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曾因对法规理解不足导致 2014 年、2015 年未曾缴纳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但已于 2016 年 1 月起按规定全额计提缴纳,针对2014 年、2015 年需要补缴的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税款和滞纳金合计 1,447,967.84 元,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吴斌、吴承辉主动履行相关承诺、并汇入公司账户,由公司完成补缴。
大力税手注:涉及出口退税时,如果税率与退税率有差时,那这儿也是会形成附加税费的,很多不专业从事这个的人士可能会遗漏掉。企业应特别注意,虽然企业并没有实际用现金或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税〔2005〕25号文件的规定,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按规定计提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明确如下: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三、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奥尼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向公司支付资金用以补缴税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告》披露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根据《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的规定,公司应将经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公司对法规理解不足导致 2014 年、2015 年未计提缴纳前述税费,但已于 2016 年 1 月起按规定全额计提缴纳,为此,吴世杰、吴斌、吴承辉承诺:‘若公司因上述税款引起税务主管部门的追缴、处罚或任何其他风险,本人愿无条件地以自有资金全额承担’。”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吴斌、吴承辉主动履行其于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已披露的承诺,主动将公司 2014 年、2015 年需要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1,447,967.84 元汇入公司账户,由公司完成补缴。
资料来源: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07-19/1500452186_89511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