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税讯】东风科技:子公司因少缴税款事项,被稽查处罚12.15万元(偷税认定)
东风科技(600081.SH)于2019年6月1日发布公告,披露两子公司往期受处罚情况:
1)、东风博泽未如实申报税则号、漏缴税款1.63万元,被处罚1.31万元。2017年3月8日,因东风博泽进口货物时未如实申报税则号列、导致进口货物的税率与实际不符,涉及漏缴税款16,286.63元,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处13,100元的罚款。
2)、泵业公司少缴税款被稽查处罚12.15万元(偷税认定)。因泵业公司少缴应纳税款行为,2019年4月3日,被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稽查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121,492.53元的罚款。
《600081 东风科技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9.6.1】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081&stockCode=600081&announcementId=1206322932&announcementTime=2019-06-01
(2)行政处罚
零部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报告期内发生的金额大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东风博泽受到的行政处罚
2017年3月8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因东风博泽进口货物时,未如实申报税则号列,导致进口货物的税率与实际不符,涉及漏缴税款16,286.63元,对东风博泽下发武开关缉违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认为东风博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东风博泽处以人民币13,100元的罚款。 就该行政处罚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东风博泽受到的实际处罚金额系其漏缴税款数额的80.43%,属于规定罚款区间的相对较低值。同时,东风博泽已缴纳罚款并及时整改,报告期内再未因类似或相关事项受到海关处罚,对其持续经营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4)泵业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
2019年4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稽查局因泵业公司少缴应纳税款,对泵业公司下发十税稽罚字﹝2019﹞695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稽查局认为泵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故而对泵业公司处以人民币121,492.53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泵业公司受到的实际处罚金额系其少缴税款数额的50%,属于规定罚款区间的最低值。 同时,根据十堰市税务局出具的证明,该等违法行为发生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且泵业公司已及时整改并缴纳罚款。
综上,就零部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主要行政处罚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了证明或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泵业公司、东风博泽受到的行政处罚已积极整改,对其持续经营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报告期内,零部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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