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税讯】凯盛新材:误将从供货商收到的液氯补贴款累计确认2016-2018年收入4572.76万元,现将其作为原材料液氯的采购成本、追溯调整报表项目
凯盛新材(839711.OC)于2020年2月6日发布公告,披露因误将收到的液氯补贴款确认为2016年其他业务收入115.61万、2017年营业收入2378.61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2078.54万元,而未将其作为原材料液氯的采购成本。该事项公司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6年度液氯补贴追溯调整情况 | | | 误将收到的液氯补贴款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而未将其作为原材料液氯的采购成本。 该事项调减营业成本1,156,066.51元,调增所得税费用173,409.97元,调增应收账款1,156,066.51元,调增应交税费173,409.97元,调增盈余公积98,265.6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884,390.89元。 | 2017年公司根据液氯补贴的情况调减营业收入23,786,122.39元,调减营业成本24,891,891.44元,调减管理费用-研发费用46,666.29元,调增所得税费用172,865.30元,调增应收账款2,308,501.85元,调增应交税费346,275.27元,调增盈余公积196,222.6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766,003.93元。调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892,155.83元,调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4,892,155.83元。 | 2018年公司根据液氯补贴的情况,调减营业收入20,785,412.46元,调减营业成本18,556,340.93元,调减研发费用64,649.69元,调增应收账款68,657.91元,调减预收账款75,422.10元,调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529,619.68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529,619.68元。 |
大力税手注: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液氯过程中,存在暂时性的因市场自发行为出现的液氯补贴情况,即公司在采购液氯时由供应商按市场价格向公司支付液氯补贴款。
根据公开资料,液氯补贴产生的原因(氯碱不平衡导致)。液氯和烧碱是氯碱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并配套生产,即液氯为烧碱生产的附属产品。由于以氧化铝为代表的烧碱上游行业快速增长,导致烧碱需求增长较快,液氯产量同时增加;另一方面,环保趋严使得液氯下游行业的中小企业的开工受到影响,除了少部分开工率为80%以上外,大部分在50%~60%,还有一部分在50%以下。“碱氯失衡”现象日益严重。氯碱失衡是推动烧碱价格持续走高的重要原因(2017年全国烧碱平均价格从年初的含税970元/吨一路上涨至11月的全年最高点1470元/吨)。加之液氯属于高危化学品,较难储存。2017年度,液氯出现倒贴现象,该类补贴在山东、内蒙、河北等省份均存在(采取槽车运输方式有补贴,钢瓶运输方式无补贴)。
一、更正概述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编制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及要求等,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追溯更正,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20)第0016号),对存在的会计差错及公司进行的会计处理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2016年度调整事项
1、液氯补贴
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液氯过程中,存在暂时性的因市场自发行为出现的液氯补贴情况,即公司在采购液氯时由供应商按市场价格向公司支付液氯补贴款。针对该事项公司会计处理存在错误,误将收到的液氯补贴款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而未将其作为原材料液氯的采购成本。
该事项调减营业成本1,156,066.51元,调增所得税费用173,409.97元,调增应收账款1,156,066.51元,调增应交税费173,409.97元,调增盈余公积98,265.6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884,390.89元。
(二)2017年度调整事项
1、液氯补贴
2017年公司根据液氯补贴的情况调减营业收入23,786,122.39元,调减营业成本24,891,891.44元,调减管理费用-研发费用46,666.29元,调增所得税费用172,865.30元,调增应收账款2,308,501.85元,调增应交税费346,275.27元,调增盈余公积196,222.65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766,003.93元。调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892,155.83元,调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4,892,155.83元。
2、重分类调整
对2017年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属于预付设备及工程款性质的进行重分类调整。调减预付款项2,699,135.00元,调增其他非流动资产2,699,135.00元。
(三)2018年度调整事项
1、液氯补贴
2018年公司根据液氯补贴的情况,调减营业收入20,785,412.46元,调减营业成本18,556,340.93元,调减研发费用64,649.69元,调增应收账款68,657.91元,调减预收账款75,422.10元,调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529,619.68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529,619.68元。
2、股份支付
公司2018年实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基于谨慎考虑,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计划授予日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进行追溯性评估。根据其出具的中水致远评咨字[2019]第060004号评估报告,对2018年股份支付成本进行追溯调整。调增管理费用2,155,095.77元,调减所得税费用323,264.37元,调增资本公积2,155,095.77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323,264.37元。
上述液氯补贴、股份支付事项共同影响2018年财务报表:调减其他流动资产-企业所得税21,611.99元,调减盈余公积170,936.35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538,427.03元,调减所得税费用647,927.65元。
3、重分类调整
对2018年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属于预付设备及工程款性质的进行重分类调整。调减预付款项401,295.40元,调增其他非流动资产401,295.40元。
是否创新层公司:否
……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6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