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披露税讯】欣巴科技:提交IPO申报材料前夕,突击补缴未开票收入增值税2293.01万元、城建税及附加252.23万元、滞纳金78.05万元——获税局确认,性质系自行查补主动申报补缴
欣巴科技(A20553.SZ)于2021年1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发行人于2019年对截至2019年4月末未开票收入自行补申报缴纳增值税2,293.01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沪税普八通(2019)50号),2019年4月未开票收入自行补申报缴纳增值税2,293.01万元、城建税及附加252.23万元、税款滞纳金78.05万元。
公司称,突击补缴增值税具体原因为2019年4月之前,发行人主要按照开票金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故此次进行自查确认并主动申报调整所致。
《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1-01-24】详细披露如下:
(3)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244.74万元、4,021.41万元、3,042.48万元、1,546.0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3%、14.39%、5.78%、3.09%。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
2018年末较2017年末应交税费余额增长2,776.67万元,增幅223.07%,主要系业务规模增长、盈利能力提升,2018年末应交增值税较2017年末增长2,194.72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增长517.36万元所致。 2019年末较2018年末应交税费下降978.94万元,降幅24.34%,主要系应交增值税金额下降所致。
2020年6月末应交税费金额较2019年末下降1,496.47万元,降幅49.19%,主要因发行人上半年经营业绩亏损,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下降1,228.32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值税的缴纳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19年度发行人增值税缴纳金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当期对截至2019年4月末未开票收入自行补申报增值税。本次补缴增值税具体原因为:2019年4月之前,发行人主要按照开票金额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年4月,发行人对截至2019年4月之前未开票收入补申报增值税。发行人进行上述自查确认并主动申报调整,201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八税务所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沪税普八通[2019]50号】,同意发行人对截至2019年4月末未开票收入自行补申报缴纳增值税2,293.01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无欠税及行政处罚等记录。 ……
2019 年度营业外支出“其他”项的主要核算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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